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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再出重拳,营业场所播放音乐还不取得授权? ——达芙妮、宜芝多店内播放背景音乐被判侵权

2016-11-11

音著协再出重拳,营业场所播放音乐还不取得授权?

            ——达芙妮、宜芝多店内播放背景音乐被判侵权

 

继美罗城背景音乐侵权案之后,音著协再出重拳——将“达芙妮”和“宜芝多”两家品牌告上法庭。针对达芙妮与宜芝多长期在其营业场所内侵权播放背景音乐的问题,音著协曾多次与他们进行沟通,但对方均拒绝接受合法授权。2016年10月26日、11月2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分别对两案做出宣判:

 

达芙妮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元,并停止侵权行为。

宜芝多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人民币7400元,并停止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营业场所内播放背景音乐,需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授权。随着国家版权局“剑网2016”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各地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也加强了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和管辖,尊重版权的良好风气正在社会上逐渐形成。然而面对这一趋势,仍有部分商家在经营中无视法律规定,持续故意、恶意侵犯著作权。他们的行为不但是对著作权人权益的严重损害,也是对上海地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破坏,更是音乐产业健康、持久发展的极大威胁。因此,作为广大音乐著作权人权益的守护者,面对多次协商无果、拒绝合法授权、无视法院判决的持续恶意侵权等行为,音著协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持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词曲作者的著作权。

 

音著协坚信:法律诉讼,不是维护词曲作者著作权的唯一渠道,但却是必然手段。只有每一位著作权人的权利得到坚实的保障,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才能更好地发挥协调音乐创作者与音乐使用者之间互利共赢的作用、才能平衡音乐版权市场、促进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才能更好的服务音乐产业,服务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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