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著作权问题华东地区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
背景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是音乐词曲作者最重要的版权收益之一,而依照《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商业场所公开播放背景音乐应当事先获得著作权许可。然而,实践当中,这一词曲作者重要权益的保护情况并不乐观。虽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在大陆地区开展了17年的背景音乐著作权许可工作,但时至今日,商家拒绝支付著作权使用费,侵权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现象仍非常普遍。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商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的著作权问题,提高公众与使用者的版权意识,2017年5月19日,“商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著作权问题华东地区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研讨会由南京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苏州大学苏州知识产权研究院主办,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协办,江苏省凤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承办。来自华东地区的司法机关、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国际版权保护组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乐使用者等各单位50多位专家与业内人士出席了研讨会,共同探讨研究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的现实问题。
研讨会开幕式由苏州大学苏州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朱春霞主持,南京市法学会丰友芳副会长、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于国民副局长先后致辞,预祝本次研讨会绽放学术思想的火花,并指导今后版权保护工作的开展。之后,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汤兆志副司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背景音乐的使用具有频繁、大量、随机等特点,而且涉及众多的行业、海量的商家,这使得数量同样庞大的词曲著作权人与使用者直接达成版权交易的可能性趋近于零,因此要想全面、有效地实现著作权保护,离不开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词曲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不但需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司法、行政等社会各方面给予有力的支撑;希望与会各方能够站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与音乐版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以小见大,以点带面,共同引导相关企业、行业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立越来越和谐的版权合作关系,而不是越来越紧张地对抗关系。
左: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 汤兆志
右上: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于国民
右中: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 丰友芳
右下:苏州大学苏州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院长 朱春霞
简短的开幕式后进入背景介绍环节。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亚太区委员会吴铭枢总裁首先介绍了国际上背景音乐著作权保护的状况,他从背景音乐对商家的重要性、许可收费标准设定的合理性以及国际保护经验等方面作了介绍,扩大了与会者的国际视野。随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助理朱严政介绍了音著协开展背景音乐著作权许可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他特别说明,音著协的目标是做好音乐著作权人与音乐使用者之间的桥梁,努力将目前背景音乐版权市场中词曲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严重受损的失衡状态恢复平衡。
左: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亚太区委员会总裁 吴铭枢
右:音著协总干事助理 朱严政
本次研讨会的讨论环节聚焦在两个专题:一、关于背景音乐合法使用与侵权行为的界定、司法判赔及举证责任问题;二、第三方背景音乐服务公司“发放著作权许可”的性质及危害。每个专题均有来自法院、高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行业的专家进行主题发言,然后与会嘉宾针对发言专家的观点进行提问或讨论,最后由评议专家对主题发言和自由讨论进行综合评议。讨论中,各位专家纷纷发表真知灼见,参会嘉宾也积极回应,不断有问题被提出,然后又被迅速给以不同角度的解答,会场气氛非常热烈。
本次研讨会以实务为切入点,聚焦现实问题,凝练理论观点,很多音乐著作权的实践问题在会中被提出、分享和热议。正如苏州大学法学院的李小伟副教授所说:“本次研讨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反映了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进步历程。我们的讨论并不会随着本次会议的结束而结束,它还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