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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是监管的重要武器

2014-10-20

 

立法是监管的重要武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14-09-17

 

915日,在成都举办的2014年国际版权论坛上,来自韩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的代表分别结合各自情况,向与会嘉宾分享了他们在版权保护和执法中采取的有效措施以及所制定的一系列与版权相关的法律政策。他们一致认为,版权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障,以及严格的执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增加文化产品的经济价值。

 

韩国:通过完善法律制度保护权利人利益

 

据韩国版权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室长Kyong-Soo Choe介绍,韩国4%的国民生产总值是由核心版权产业贡献的。几年前,韩国文化产品的出口超过了进口,2013年韩国娱乐行业的版权收入已经占韩国整个版权收入的20%。尽管韩国总体贸易呈赤字状态,但版税收入却是赢利的。这主要是来自于韩国的游戏产业和韩国的娱乐产业,其中包括流行音乐及电视节目等。

 

近几年,由于网络的迅猛发展,权利人需要对他们的作品进行更全面的保护。据了解,早在1986年、1994年和1995年韩国就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进入2000年之后,又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并引入了交互传播权。到了2009年的时候,韩国把《著作权法》和《计算机程序保护法》合并了,同时把两部法对应的两个管理机构也进行了合并。

 

法律的修订是为了引入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保护信息,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版权制度是和经济发展同步的。一般来说经济发展越强对于作者保护越多,那发展中国家,一般来说对于作者权利的保护相对弱一些,因为这里面考虑到加强保护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不管对于作者的保护程度如何,版权管理对作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韩国有12家集体管理组织,但这些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是必须要经过政府的批准才可以设立。

 

中国香港:健全的司法制度让盗版者无处可逃

 

香港海关是中国香港地区唯一的版权执法机关。据香港海关助理长何仕景介绍,香港有一套非常健全的司法制度,例如《版权条例》、《进出口条例》、《防止盗用版权条例》等。由于加大了执法力度,零售业侵权犯罪率大幅下降,但近年来网络侵权开始肆意横行,成为目前最大的挑战。

 

2010年之后,香港海关设立了反互联网盗版队,由一些受过专门网络培训的官员和军官组成。还设立了网线监察系统,自动扫描讨论区及拍卖网站。

 

除了网络侵权,现在机顶盒的出现也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有些是付费电视,人们可以订阅,但人们只要买一个机顶盒,把网线和电视连在一起,然后就可以看到包括付费电视在内的各种各样的电影电视节目。因此,20146月,香港海关开始推进香港公共传播权的立法,希望能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没有权利人的支持是没用的,因此香港设立了国际知识产权法庭联盟,有100多个成员在香港,并且经常组织研讨会帮助大家维护权利。但是鉴于有的时候权利人不在香港,一旦发现侵权盗版行为,无法与权利人取得联系,因此,今年年初,香港海关专门成立了一个知识产权电子备案协调中心(ERTC),购置了一台3D打印机,通过视频对话,与权利人取得联系,让他们知道在香港哪些产品被盗版了。由于要将正版与盗版产品进行对比,因此除了通过视频进行比对外,有时权利人也可以发一个3D可打印文件进行比对,这就是ERTC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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